深圳市应建立劳动保障普法的长效机
12月5日南方都市报载,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相关普法活动,市内设立的多个咨询点为广大劳务工提供劳动保障方面的普法材料5万多份,其中工资、合同和社保等成为咨询热点,各咨询点接待人数超过2万人次。

劳动法方面的咨询很热,一方面说明深圳广大的劳务工的法律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却也说明他们在这方面的知识相对欠缺,以上两个原因使他们对有关劳动法的普法和咨询服务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法方面的普法活动,不能不说是服务群众、利国利民的好事儿,可仅仅是法制宣传日昙花一现的宣传相对于深圳的劳务工对劳动法方面知识的巨大需求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因此,政府建立劳动保障普法的长效机制,甚至在劳动局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至少这在深圳是很有必要的。

众所周知,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外来劳务工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常住人口的数量。他们分布于各行各业,为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相对于雇佣他们的厂家,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加上很多劳务工缺乏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当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来自厂家,尤其是一些“血汗工厂”的侵害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局限,往往找不到合理的维权途径,只有忍气吞声,或者梃而走险,干出一些过激甚至违法的事儿来,破坏了社会和安定与和谐。因此,他们亟需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和法律修养,同时,政府也有责任搭建相应的平台,帮助他们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修养。由于深圳的外来工数目庞大,且流动性强,东一榔头,西一杷头式的普法活动必然无法满足他们对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的法律知识的需求,因此,必须建立劳动保障普法的长效机制。

当然,仅仅普法并不足以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各方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违反劳动法的工厂的清查和打击力度,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减小他们的违法动机,才能真正把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落到实处。   12月5日南方都市报载,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相关普法活动,市内设立的多个咨询点为广大劳务工提供劳动保障方面的普法材料5万多份,其中工资、合同和社保等成为咨询热点,各咨询点接待人数超过2万人次。

劳动法方面的咨询很热,一方面说明深圳广大的劳务工的法律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却也说明他们在这方面的知识相对欠缺,以上两个原因使他们对有关劳动法的普法和咨询服务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法方面的普法活动,不能不说是服务群众、利国利民的好事儿,可仅仅是法制宣传日昙花一现的宣传相对于深圳的劳务工对劳动法方面知识的巨大需求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因此,政府建立劳动保障普法的长效机制,甚至在劳动局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至少这在深圳是很有必要的。

众所周知,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外来劳务工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常住人口的数量。他们分布于各行各业,为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相对于雇佣他们的厂家,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加上很多劳务工缺乏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当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来自厂家,尤其是一些“血汗工厂”的侵害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局限,往往找不到合理的维权途径,只有忍气吞声,或者梃而走险,干出一些过激甚至违法的事儿来,破坏了社会和安定与和谐。因此,他们亟需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和法律修养,同时,政府也有责任搭建相应的平台,帮助他们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修养。由于深圳的外来工数目庞大,且流动性强,东一榔头,西一杷头式的普法活动必然无法满足他们对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的法律知识的需求,因此,必须建立劳动保障普法的长效机制。

当然,仅仅普法并不足以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各方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违反劳动法的工厂的清查和打击力度,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减小他们的违法动机,才能真正把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落到实处。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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